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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了解到,该纪检监察组着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在持续加强和改进自身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上,近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在单位纪检干部监督工作的办法》,与驻在单位党组齐抓共管,推动全面加强机关纪委、直属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纪检机构队伍建设。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明确要求,我们以高度政治自觉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梳理、认真排查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不足。”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提出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调研、定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加强对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指导等十方面举措,助推驻在单位纪检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连续5年出台、完善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或举措,制修订各类制度规定近60项,覆盖履职用权和内部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做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干部监督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近期还制定临时借用人员、驾驶员禁止行为规定,将“禁令”由纪检监察干部拓展至本组借用、外聘工作人员,立足其角色定位和工作性质、内容,全面研判两类人员管理监督工作中的安全、保密、廉政风险点,划红线、明底线,完善覆盖全员的严管机制。制定禁止行为规定时,吸取有关典型案件教训,突出强调对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明确严禁打探干预本组和驻在单位工作事项、以本组名义协调有关事项等,严禁未经批准或超出工作方案、程序权限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及使用措施,严格杜绝利用单位影响力办私事、谋私利。
为强化全流程管理,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明确,临时借用人员和驾驶员到岗之初,分管组领导须开展一次提醒谈话,并做到“两必谈两必签”,即凡进、凡出必谈廉洁安全保密纪律、必签保密承诺书。在日常监督、离职离岗等方面,一律参照在编干部严格管理,经常性研判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等情况,通过谈工作、谈体会、谈家庭,做到“个人情况清、思想动态清、实际困难清”,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贯通的责任链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以更严的举措、更具体的制度把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落到实处。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