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侯冰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欢欢喜喜过大年!1月17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获悉,1月18日上午10点,郑州第二期1000万元惠民消费券要发放了,给您送来新春祝福。
一、发放使用时间
发放时间:2023年1月18日10:00
使用时间:2023年1月18日10:00—2023年2月6日24:00
二、发放金额和使用规则
本期惠民通用消费券总计发放1000万元,每人限领50元券包1个,内含10元、20元、20元不同面值消费券3张。其中,10元券在消费满30元时使用,20元券在消费满50元时使用。每人每天限使用1张。
三、发放形式和申领渠道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郑州市市内八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通过“支付宝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四、使用核销范围及办法
消费者领取的惠民通用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市内八区的商超、餐饮等行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商家须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支付宝联系电话:95188-1)。
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自动收回。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高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