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日晚,“浪莎袜业”官方微博发文向郎朗、吉娜致歉。
浪莎袜业称:我司@浪莎袜业@浪莎官方在未与贵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并使贵方遇到来自各方的误解,给贵方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我司非常期待接下来郎朗先生作为品牌暖心挚友以及吉娜女士作为品牌代言人与浪莎一起携手同行。
1月3日,浪莎股份刚刚公告,宣布二人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4日晚间,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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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赵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