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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思远 通讯员 宋帆
政府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然而一些人却通过违法手段将消费券套现牟利。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6人骗取许昌政府电子消费券18万余元被判刑。
2021年,在许昌政府电子消费券发放期间,徐某组织人员使用软件异地申领大量电子消费券,随后伙同他人与许昌本地两家饭店经营者葛某、高某共谋,以虚假消费交易的形式套现电子消费券,先后共骗取18万余元,所得赃款由6名被告人分肥。
2022年12月16日,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6名被告人均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均可从轻处罚,分别被判处三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五年到两年不等的缓刑,并处罚金。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牛中振